(粤穗)港经证(0060)号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 |
广州港务局 |
穗埔环影[2019]36号 |
环评批复 |
同意建设 |
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 |
穗港局[2018]40 |
关于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期,我局收到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粤运有限埔仓字〔2017〕33号)及有关资料。经初步审核,我局意见如下:一、建设规模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下称该工程)位于黄埔区港前路713号大院,黄埔水道下游左岸,乌涌口东侧,拟将原3个3000吨级泊位扩建为2个1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岸线长371.2m。二、建设必要性该工程是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降低区域综合物流成本,确保中外运黄埔仓码码头结构安全的需要。2013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黄埔仓码的码头结构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指出码头需要进行维修加固。同时,黄埔仓码现有的3个3000吨级泊位,根据粤交基〔2007〕78号文,在核准的限定条件下,可减载靠泊10000吨级船舶,但仍不能满足船舶大型化及业务不断增长的需要。因此,该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三、规划符合性该工程基本符合《广州港总体规划》。四、其他前期工作情况2017年7月19日我局召开了该工程工可报告专家评审会,现工可报告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目前,该工程已取得海事、航道、规划、安全条件审查的意见;已办理投资备案和水行政许可。同时,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提交了《承诺函》,承诺积极配合广州市战略规划的推进,“一江两岸三带”战略具体落地与该工程有冲突时,将按照城市规划意见及时予以调整,并承担相应的改扩建投资风险。综上所述,该工程已基本具备申请使用港口岸线的条件,现随文上报该工程有关资料,并申请办理该工程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审批手续,请审核。附件:1.关于申请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 2.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 3.公司营业执照和章程 4.规划、海事、水利、航道部门意见 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子版 6.其他有关前期工作资料 广州港务局 2018年2月6日(联系人:肖瀛,联系电话:83050242) |
广州港务局 |
(粤穗)港经证(0060)号—M02 |
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
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2#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粤穗)港经证(0060)号—M03 |
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
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3#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粤穗)港经证(0060)号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从事货物装卸、仓储。 |
广州市港务局 |
(粤穗)港经证(0060)号—M01 |
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
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1#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穗(埔)消验备[2020]066号 |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北沙地综合物流仓室内装修消防工程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穗(埔)消验备[2020]065号 |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自编4栋(一层)仓库室内装修消防工程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穗埔环影[2019]36号 |
关于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批准环评文件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 |
穗海函[2016]31号 |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港池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的复函 |
续期用海面积0.8800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用海。 |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穗港局[2018]40 |
关于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期,我局收到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粤运有限埔仓字〔2017〕33号)及有关资料。经初步审核,我局意见如下:一、建设规模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下称该工程)位于黄埔区港前路713号大院,黄埔水道下游左岸,乌涌口东侧,拟将原3个3000吨级泊位扩建为2个1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岸线长371.2m。二、建设必要性该工程是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降低区域综合物流成本,确保中外运黄埔仓码码头结构安全的需要。2013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黄埔仓码的码头结构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指出码头需要进行维修加固。同时,黄埔仓码现有的3个3000吨级泊位,根据粤交基〔2007〕78号文,在核准的限定条件下,可减载靠泊10000吨级船舶,但仍不能满足船舶大型化及业务不断增长的需要。因此,该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三、规划符合性该工程基本符合《广州港总体规划》。四、其他前期工作情况2017年7月19日我局召开了该工程工可报告专家评审会,现工可报告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目前,该工程已取得海事、航道、规划、安全条件审查的意见;已办理投资备案和水行政许可。同时,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提交了《承诺函》,承诺积极配合广州市战略规划的推进,“一江两岸三带”战略具体落地与该工程有冲突时,将按照城市规划意见及时予以调整,并承担相应的改扩建投资风险。综上所述,该工程已基本具备申请使用港口岸线的条件,现随文上报该工程有关资料,并申请办理该工程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审批手续,请审核。附件:1.关于申请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 2.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 3.公司营业执照和章程 4.规划、海事、水利、航道部门意见 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子版 6.其他有关前期工作资料 广州港务局 2018年2月6日(联系人:肖瀛,联系电话:83050242) |
广州市港务局 |
埔食药监黄食营行许延准字[2020]07467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堂最大供餐人数:280 人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7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8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7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7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20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7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8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JY3440112000100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堂最大供餐人数:280 人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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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期,我局收到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粤运有限埔仓字〔2017〕33号)及有关资料。经初步审核,我局意见如下:一、建设规模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下称该工程)位于黄埔区港前路713号大院,黄埔水道下游左岸,乌涌口东侧,拟将原3个3000吨级泊位扩建为2个1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岸线长371.2m。二、建设必要性该工程是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降低区域综合物流成本,确保中外运黄埔仓码码头结构安全的需要。2013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黄埔仓码的码头结构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指出码头需要进行维修加固。同时,黄埔仓码现有的3个3000吨级泊位,根据粤交基〔2007〕78号文,在核准的限定条件下,可减载靠泊10000吨级船舶,但仍不能满足船舶大型化及业务不断增长的需要。因此,该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三、规划符合性该工程基本符合《广州港总体规划》。四、其他前期工作情况2017年7月19日我局召开了该工程工可报告专家评审会,现工可报告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目前,该工程已取得海事、航道、规划、安全条件审查的意见;已办理投资备案和水行政许可。同时,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提交了《承诺函》,承诺积极配合广州市战略规划的推进,“一江两岸三带”战略具体落地与该工程有冲突时,将按照城市规划意见及时予以调整,并承担相应的改扩建投资风险。综上所述,该工程已基本具备申请使用港口岸线的条件,现随文上报该工程有关资料,并申请办理该工程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审批手续,请审核。附件:1.关于申请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 2.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 3.公司营业执照和章程 4.规划、海事、水利、航道部门意见 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子版 6.其他有关前期工作资料 广州港务局 2018年2月6日(联系人:肖瀛,联系电话:83050242) |
广州市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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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1#-3#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 其中不得作业:所有Ⅰ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港务局 |
穗埔环影[2019]36号 |
广东中外黄埔仓码有限码头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同意建设 |
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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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2#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JY3440112000100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堂最大供餐人数:280人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梯粤A50008395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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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1#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场内-粤A·H263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海域使用权续期 |
续期用海面积0.8800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用海。 |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自编4栋(一层)仓库室内装修消防工程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重粤AB017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
批准环评文件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 |
重粤AB020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7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85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场内-粤A·H184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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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3#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北沙地综合物流仓室内装修消防工程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重粤AB019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场内-粤A·H184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穗规验证[2016]103号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场内-粤A·H184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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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从事货物装卸、仓储。 |
广州市港务局 |
重粤AB018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场内-粤A·H263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8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600028257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粤A600008495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粤A60001506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294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粤A60000533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梯粤A50015731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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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713号大院)排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排水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及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排水许可证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案排水许可期限:由2023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止。 二、项目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水质要求后方可向大沙地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因出水不达标而造成公共管网堵塞或损害公共设施的,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三、如项目排水出现水量增加或污染物种类增加的情况,应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在本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延期手续。 四、本证照不作为申报住所、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如涉及违法建筑,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本项目污水(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要求。如存在环境影响违法行为或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执行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正本、副本各1份。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JY3440112000100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堂最大供餐人数:280 人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场内-粤A·H4587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商事主体的营业执照 |
监事备案,章程备案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粤A60000809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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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同意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升级改造(安全提升)工程,建设规模为将现有的3个3000吨级(核定减载靠泊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升级改造为1个20000吨级和1个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20000吨级设计),码头岸线长度(371.2米)不变。 |
广州市港务局 |
重粤A60002315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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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升级改造(安全提升)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
广州市港务局 |
|
商事主体的营业执照 |
章程备案,经营范围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9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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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2#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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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3#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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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环评文件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 |
重粤A600028257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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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从事货物装卸、仓储。 |
广州市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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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713号大院)排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排水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及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排水许可证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案排水许可期限:由2023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止。 二、项目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水质要求后方可向大沙地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因出水不达标而造成公共管网堵塞或损害公共设施的,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三、如项目排水出现水量增加或污染物种类增加的情况,应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在本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延期手续。 四、本证照不作为申报住所、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如涉及违法建筑,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本项目污水(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要求。如存在环境影响违法行为或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执行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正本、副本各1份。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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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期,我局收到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粤运有限埔仓字〔2017〕33号)及有关资料。经初步审核,我局意见如下:一、建设规模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下称该工程)位于黄埔区港前路713号大院,黄埔水道下游左岸,乌涌口东侧,拟将原3个3000吨级泊位扩建为2个1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岸线长371.2m。二、建设必要性该工程是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降低区域综合物流成本,确保中外运黄埔仓码码头结构安全的需要。2013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黄埔仓码的码头结构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指出码头需要进行维修加固。同时,黄埔仓码现有的3个3000吨级泊位,根据粤交基〔2007〕78号文,在核准的限定条件下,可减载靠泊10000吨级船舶,但仍不能满足船舶大型化及业务不断增长的需要。因此,该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三、规划符合性该工程基本符合《广州港总体规划》。四、其他前期工作情况2017年7月19日我局召开了该工程工可报告专家评审会,现工可报告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目前,该工程已取得海事、航道、规划、安全条件审查的意见;已办理投资备案和水行政许可。同时,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提交了《承诺函》,承诺积极配合广州市战略规划的推进,“一江两岸三带”战略具体落地与该工程有冲突时,将按照城市规划意见及时予以调整,并承担相应的改扩建投资风险。综上所述,该工程已基本具备申请使用港口岸线的条件,现随文上报该工程有关资料,并申请办理该工程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审批手续,请审核。附件:1.关于申请广州港黄埔港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 2.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 3.公司营业执照和章程 4.规划、海事、水利、航道部门意见 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子版 6.其他有关前期工作资料 广州港务局 2018年2月6日(联系人:肖瀛,联系电话:83050242) |
广州市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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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升级改造(安全提升)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
广州市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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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域范围: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1#泊位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直装直取。其中不得作业: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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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1#、2#、3#泊位开展2.2类、3类、4类、5.1类、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直装直取。 其中不得作业: 所有I类包装危险货物; 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 6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剧毒化学品); 8类(发烟硫酸、溴、硝酸)。 |
广州市港务局 |
重粤AB019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注销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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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从事货物装卸、仓储。 |
广州市港务局 |
穗港局埔疏[2025]03号 |
广州港港区码头维护性疏浚工程审批表 |
你(单位)向本分局提出的在广州市黄埔区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联围码头水域疏浚工程的施工延续申请,经审核,你所送的上述(补正)材料齐全,具备施工条件,同意施工。要求:1.按照设计水深施工;2.接受分局执法二科的监管,定期报送施工进度及疏浚土处理证明等材料;3.应保持运输船舶AIS设备有效开启;4.疏浚泥土1.14万m3必须运至指定接纳区处理,严禁在接纳区外偷排偷卸。 |
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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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自编4栋(一层)仓库室内装修消防工程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JY3440112000100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堂最大供餐人数:280 人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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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将现有的3个3000吨级(核定减载靠泊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升级改造为1个20000吨级和1个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结构按20000吨级设计),码头岸线长度(371.2米)不变。码头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均为直装直取,不进入港区堆存。同意通过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码头升级改造(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条件审查。 |
广州市港务局 |
重粤AB018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7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18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注销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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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
重粤A60000533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注销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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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批复 |
广州市港务局 |
场内-粤A·H184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重粤AB020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变更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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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北沙地综合物流仓室内装修消防工程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场内-粤A·H184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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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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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批复 |
广州市港务局 |
场内-粤A·H184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