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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成立于 2017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黄瑛鹏
注册资本:362000.000000万
工商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MA4X92025B
公司名称: 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10-25
法定代表人: 黄瑛鹏
注册资本: 362000.000000万
营业期限: 2017-10-25 至 长期
登记机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联系方式
企业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数据分析
股东结构
年度财务数据
行业对比
风险评估
经营范围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沿线流域配套治理等的经营、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水资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程代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人员
冯微
财务负责人: 李孟阳
董事: 谢宇凡
赖荣季
黄瑛鹏
行政许可
许可文件编号 许可文件名称 许可内容 许可机关
汕市环建[2020]6号 潮水溪疏浚工程 汕市环建〔2020〕6号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44000020190061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潮水溪疏浚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经审查,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同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建议选址意见书附件明确以下内容。潮水溪疏浚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方案已经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出具了复函,该项目基本符合《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年)》、《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0-2020)》、《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汕头市潮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要求,原则同意潮水溪疏浚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方案。二、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和揭阳市榕城区境内。潮水溪疏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工程和引水工程,工程以潮水溪作为引水通道,通过水闸运行调度,利用榕江出海口日常潮汐对榕江水体的顶托作用,在塭嘴水闸处将榕江余水自流引入潮水溪,沿溪进入潮阳棉城运河后通过龟海北干渠进入练江干流。疏浚清淤的渠(河)道从塭嘴水闸开始,经仙桥河、金灶镇、关埠镇、西胪镇、河溪镇、棉城护城河,至龟海北干渠西段龟山水闸,河(渠)道长约56.998km,最终汇入练江。规划选址范围见附图。三、在后续规划建设中,应落实以下要求:1、协调好项目与汕头市、揭阳市沿线各级城乡规划的关系,合理布局潮水溪疏浚工程沿线用地,并处理好项目建设与沿线城市发展空间的关系,尽量减少项目对沿线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协调好项目与汕头市、揭阳市之间城市空间发展关系,协调好项目建设与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以利于项目顺利推进。3、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景观风貌的不利影响。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汕头市与揭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做好后续规划管理工作。自本意见书核发之日起两年内,建设单位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本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4月 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440000201900608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经审查,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同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建议选址意见书附件明确以下内容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选址方案已经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出具了复函,该项目基本符合《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年)》的要求,原则同意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选址方案。本项目位于普宁市燎原街道境内,工程取水水源为榕江,取水口乌石引水闸位于乌石拦河闸上游。项目利用引榕灌区的干渠作为引水通道,在满足设计灌溉任务后的过流余度自流引水至练江。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占地63.53亩,其中新增永久占地面积31.76亩。项目分别利用灌区中的南干渠交水入光南溪、东干渠和夏地分干渠交水入白坑水,引水线路如下:(1)引榕总干渠-南干渠-光南溪-白坑水-练江,设计引水流量为6.0m3/s;(2)引榕总干渠-东干渠-夏地分干渠-白坑水-练江,设计引水流量为4.5m3/s。规划选址范围见附图。在后续规划建设中,应落实以下要求:1、协调好项目与揭阳市沿线各级城乡规划的关系,合理布局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沿线用地,并处理好项目建设与沿线城市发展空间的关系,尽量减少项目对沿线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协调好项目与揭阳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关系。3、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充分处理好项目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严禁穿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如需穿越,必须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相关手续。4、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景观风貌的不利影响。5、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揭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后续规划管理工作。自本意见书核发之日起两年内,建设单位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本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3月 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440000201900607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经审查,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同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建议选址意见书附件明确以下内容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方案已经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出具了复函,该项目基本符合《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2017年修订)》、《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要求,原则同意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方案。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和揭阳市普宁市境内。工程从潮阳区榕江支流南河下游取水,取水口位于南河河段距离南北河交汇口上游约3.8km处,引水盾构管道从取水口引出自北向南输水,沿线穿过潮阳区金灶镇、谷饶镇、普宁市洪阳镇等后自流进入南侧山脚的加压泵站前池,然后通过加压泵站加压至位于南侧山坡上的高位水池,输水隧洞从高位水池引出,沿山脊自东向西延伸至普宁市洪阳镇马湖村附近山脉后折向西南,从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北山村山脚的北坑水库附近进入出水池,之后经出水池溢流堰分水至北山村输水明渠和北山东输水渠,最终汇入练江,输水线路总长35.264km。规划选址范围见附图。在后续规划建设中,应落实以下要求:1、协调好项目与汕头市、揭阳市沿线各级城乡规划的关系,合理布局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沿线用地,并处理好项目建设与沿线城市发展空间的关系,尽量减少项目对沿线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协调好项目与汕头市、揭阳市之间城市空间发展关系,协调好项目建设与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以利于项目顺利推进。3、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景观风貌的不利影响。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汕头市与揭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做好后续规划管理工作。自本意见书核发之日起两年内,建设单位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本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3月 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粤环审[2019]425号 榕江关埠引水工程 榕江关埠引水工程从潮阳区榕江支流南河下游取水,取水口位于南北河交汇口上游约3.8km,距离京浦码头下游约170m,引水从取水口引出自北向南输水,经过汕头市潮阳区后进入揭阳普宁市,最终经北山村输水明渠和北山东输水渠汇入练江。工程输水线路总长34.97km,设计引水规模为20m3/s,其中北山村输水明渠输水流量5.0 m3/s,北山东输水渠输水流量15.0m3/s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汕市环建[2020]6号 潮水溪疏浚工程 同意项目建设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揭市环审[2020]16号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原址重建引榕总干渠渠首乌石引水闸;(2)改造引榕灌区2条干渠,包括南干渠及夏地分干渠,进行清淤、拓浚、护坡、护脚及增设堤顶路面,南干渠改造长度为5.274km,夏地分干渠改造长度为4.088km,合计改造渠长共计9.362km;(3)新建夏地进水闸一座;(4)新建夏地渡槽一座;(5)新建东干节制闸一座;(6)原址重建涵管49座;(7)原址重建机耕桥9座;(8)原址重建水口站、溪桥站、乌石站管理楼。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440513)市监(特)准许字[2022]第0332号 市场监督管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场监督管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管局
粤水许决字[2020]25号 广东省水利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广东省水利厅
粤水许决字[2020]131号 广东省水利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该工程跨越潮州市潮安区和湘桥区,从韩江北关取水口上游5千米处取水,引水规模为46.52立方米每秒,取水后利用隧洞引水至古巷镇西山溪分水口,输水线路总长7760.8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口段、引水隧洞、出水口段等。工程总占地面积22.9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33公顷,临时占地面积20.59公顷。土石方挖方总量84.26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5.76万立方米,借方总量7.17万立方米,弃方总量27.92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9.1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6.01亿元。工程已于2018年7月开工,计划2021年2月完工,总工期3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9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场地内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落实绿化措施,防止产生水土流失危害。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99万元,由潮州市水务局负责征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三)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四)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五)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时向项目所涉及的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六)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七)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八)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九)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厅以及工程所涉及的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
粤水许决字[2020]64号 广东省水利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经程序性审查,我厅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原则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157.79 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 98%,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渣土防护率 6%,表土保护率 6%,林草植被恢复率 98%,林草覆盖率 25%。(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2.67 万元。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 2.403 万元,代征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0.267 万元,由汕头市水务局负责征收。 广东省水利厅
粤揭林许准[2021]4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同意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项目使用普宁市燎原街道乌石村集体林地零点贰陆伍陆(0.2656)公顷。 揭阳林业局
粤[潮]林地许准[2021]10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同意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项目使用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集体林地面积0.4145公顷。 广东省林业局
粤水许决字[2019]45号 广东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工程基本情况 拟建榕江关埠引水工程位于粤东地区,主要包括汕头市的潮阳区和揭阳市普宁市,属榕江、练江流域。工程从榕江取水,取水口位于榕江南河汕头潮阳区金灶镇新荣村河段,临河建设取水工程设施并穿越堤防,输水线路经加压泵站加压,通过输水隧洞输水至普宁市北山村附近的交水点,最终汇入练江。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取水口、引水盾构管道、加压泵站、高位水池、输水隧洞、出水池、输水明渠和埋管、出口防洪闸组成。工程输水线路总长34.97公里,其中引水盾构管道长3.827公里,输水隧洞长27.055公里,输水明渠长3.465公里,其他输水建筑物长度0.623公里。 二、工程规划符合性 (一)工程任务 榕江关埠引水工程任务是在优先实施练江流域控源截污工程和保护好榕江水资源水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榕江~练江水系连通,改善练江流域水环境及水生态质量。该工程符合《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2013-2030年)》和省政府2018年批准的《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二)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设计引水流量为20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取水量为4.19亿立方米。工程输水线路总长34.97公里,其中引水盾构管道长3.827公里,输水隧洞长27.055公里,输水明渠长3.465公里,其他输水建筑物长度0.623公里。工程规模基本合理,工程取水口位置及输水线路长度根据设计深度和工程实际,相对于工程总体方案阶段略有调整,基本符合《总体方案》总体要求。 (三)工程等级(别)和标准 工程为Ⅱ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取水口、引水隧洞、加压泵站(含高位水池)、输水隧洞、出水池及输水明渠(含出口防洪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其中取水口、加压泵站、引水隧洞、输水隧洞和出口防洪闸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输水明渠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等级和标准符合国家《防洪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等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同时,取水口所在的金关围堤防规划防洪标准50年一遇,取水口工程洪水标准与其衔接一致,符合金关围堤防相关规划。 其他内容详见粤水许决字〔2019〕45号。 广东省水利厅
潮林地许临准[2020]2号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同意书 同意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古五村和孚中村的集体林地4.7995公顷,主要用于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建设过程中搭建活动板房、工棚等临时性建筑 潮州市林业局
潮湘林地许临准[2020]2号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 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项目(湘桥区)临时使用城西街道北关村集体土地0.3468公顷。 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普宁市采字[2021]132号 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 普宁市林业局
粤林地许准[2019]851号 征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同意榕江关埠引水工程项目(潮阳段)使用潮阳区金灶镇波头村委会的林地零点陆贰贰肆(0.6224)公顷 广东省林业局
揭市环审[2020]16号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原址重建引榕总干渠渠首乌石引水闸;(2)改造引榕灌区2条干渠,包括南干渠及夏地分干渠,进行清淤、拓浚、护坡、护脚及增设堤顶路面,南干渠改造长度为5.274km,夏地分干渠改造长度为4.088km,合计改造渠长共计9.362km;(3)新建夏地进水闸一座;(4)新建夏地渡槽一座;(5)新建东干节制闸一座;(6)原址重建涵管49座;(7)原址重建机耕桥9座;(8)原址重建水口站、溪桥站、乌石站管理楼。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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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经审查,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同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建议选址意见书附件明确以下内容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方案已经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出具了复函,该项目基本符合《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2017年修订)》、《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要求,原则同意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方案。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和揭阳市普宁市境内。工程从潮阳区榕江支流南河下游取水,取水口位于南河河段距离南北河交汇口上游约3.8km处,引水盾构管道从取水口引出自北向南输水,沿线穿过潮阳区金灶镇、谷饶镇、普宁市洪阳镇等后自流进入南侧山脚的加压泵站前池,然后通过加压泵站加压至位于南侧山坡上的高位水池,输水隧洞从高位水池引出,沿山脊自东向西延伸至普宁市洪阳镇马湖村附近山脉后折向西南,从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北山村山脚的北坑水库附近进入出水池,之后经出水池溢流堰分水至北山村输水明渠和北山东输水渠,最终汇入练江,输水线路总长35.264km。规划选址范围见附图。在后续规划建设中,应落实以下要求:1、协调好项目与汕头市、揭阳市沿线各级城乡规划的关系,合理布局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沿线用地,并处理好项目建设与沿线城市发展空间的关系,尽量减少项目对沿线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协调好项目与汕头市、揭阳市之间城市空间发展关系,协调好项目建设与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以利于项目顺利推进。3、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景观风貌的不利影响。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汕头市与揭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做好后续规划管理工作。自本意见书核发之日起两年内,建设单位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本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3月 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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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原址重建引榕总干渠渠首乌石引水闸;(2)改造引榕灌区2条干渠,包括南干渠及夏地分干渠,进行清淤、拓浚、护坡、护脚及增设堤顶路面,南干渠改造长度为5.274km,夏地分干渠改造长度为4.088km,合计改造渠长共计9.362km;(3)新建夏地进水闸一座;(4)新建夏地渡槽一座;(5)新建东干节制闸一座;(6)原址重建涵管49座;(7)原址重建机耕桥9座;(8)原址重建水口站、溪桥站、乌石站管理楼。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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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经程序性审查,我厅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原则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157.79 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 98%,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渣土防护率 6%,表土保护率 6%,林草植被恢复率 98%,林草覆盖率 25%。(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2.67 万元。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 2.403 万元,代征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0.267 万元,由汕头市水务局负责征收。 广东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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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同意书 同意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古五村和孚中村的集体林地4.7995公顷,主要用于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建设过程中搭建活动板房、工棚等临时性建筑 潮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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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该工程跨越潮州市潮安区和湘桥区,从韩江北关取水口上游5千米处取水,引水规模为46.52立方米每秒,取水后利用隧洞引水至古巷镇西山溪分水口,输水线路总长7760.8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口段、引水隧洞、出水口段等。工程总占地面积22.9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33公顷,临时占地面积20.59公顷。土石方挖方总量84.26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5.76万立方米,借方总量7.17万立方米,弃方总量27.92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9.1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6.01亿元。工程已于2018年7月开工,计划2021年2月完工,总工期3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9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场地内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落实绿化措施,防止产生水土流失危害。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99万元,由潮州市水务局负责征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三)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四)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五)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时向项目所涉及的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六)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七)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八)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九)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厅以及工程所涉及的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
起11粤DT0017(22) 市场监督管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场监督管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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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工程基本情况 拟建榕江关埠引水工程位于粤东地区,主要包括汕头市的潮阳区和揭阳市普宁市,属榕江、练江流域。工程从榕江取水,取水口位于榕江南河汕头潮阳区金灶镇新荣村河段,临河建设取水工程设施并穿越堤防,输水线路经加压泵站加压,通过输水隧洞输水至普宁市北山村附近的交水点,最终汇入练江。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取水口、引水盾构管道、加压泵站、高位水池、输水隧洞、出水池、输水明渠和埋管、出口防洪闸组成。工程输水线路总长34.97公里,其中引水盾构管道长3.827公里,输水隧洞长27.055公里,输水明渠长3.465公里,其他输水建筑物长度0.623公里。 二、工程规划符合性 (一)工程任务 榕江关埠引水工程任务是在优先实施练江流域控源截污工程和保护好榕江水资源水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榕江~练江水系连通,改善练江流域水环境及水生态质量。该工程符合《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2013-2030年)》和省政府2018年批准的《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二)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设计引水流量为20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取水量为4.19亿立方米。工程输水线路总长34.97公里,其中引水盾构管道长3.827公里,输水隧洞长27.055公里,输水明渠长3.465公里,其他输水建筑物长度0.623公里。工程规模基本合理,工程取水口位置及输水线路长度根据设计深度和工程实际,相对于工程总体方案阶段略有调整,基本符合《总体方案》总体要求。 (三)工程等级(别)和标准 工程为Ⅱ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取水口、引水隧洞、加压泵站(含高位水池)、输水隧洞、出水池及输水明渠(含出口防洪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其中取水口、加压泵站、引水隧洞、输水隧洞和出口防洪闸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输水明渠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等级和标准符合国家《防洪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等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同时,取水口所在的金关围堤防规划防洪标准50年一遇,取水口工程洪水标准与其衔接一致,符合金关围堤防相关规划。 其他内容详见粤水许决字〔2019〕45号。 广东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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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同意榕江关埠引水工程项目(潮阳段)使用潮阳区金灶镇波头村委会的林地零点陆贰贰肆(0.6224)公顷 广东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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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经审查,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同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建议选址意见书附件明确以下内容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选址方案已经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出具了复函,该项目基本符合《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年)》的要求,原则同意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选址方案。本项目位于普宁市燎原街道境内,工程取水水源为榕江,取水口乌石引水闸位于乌石拦河闸上游。项目利用引榕灌区的干渠作为引水通道,在满足设计灌溉任务后的过流余度自流引水至练江。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占地63.53亩,其中新增永久占地面积31.76亩。项目分别利用灌区中的南干渠交水入光南溪、东干渠和夏地分干渠交水入白坑水,引水线路如下:(1)引榕总干渠-南干渠-光南溪-白坑水-练江,设计引水流量为6.0m3/s;(2)引榕总干渠-东干渠-夏地分干渠-白坑水-练江,设计引水流量为4.5m3/s。规划选址范围见附图。在后续规划建设中,应落实以下要求:1、协调好项目与揭阳市沿线各级城乡规划的关系,合理布局乌石拦河闸引水工程沿线用地,并处理好项目建设与沿线城市发展空间的关系,尽量减少项目对沿线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协调好项目与揭阳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关系。3、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充分处理好项目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严禁穿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如需穿越,必须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相关手续。4、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景观风貌的不利影响。5、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揭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后续规划管理工作。自本意见书核发之日起两年内,建设单位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本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3月 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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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广东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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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关埠引水工程 榕江关埠引水工程从潮阳区榕江支流南河下游取水,取水口位于南北河交汇口上游约3.8km,距离京浦码头下游约170m,引水从取水口引出自北向南输水,经过汕头市潮阳区后进入揭阳普宁市,最终经北山村输水明渠和北山东输水渠汇入练江。工程输水线路总长34.97km,设计引水规模为20m3/s,其中北山村输水明渠输水流量5.0 m3/s,北山东输水渠输水流量15.0m3/s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揭林许准[2022]80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意榕江关埠引水工程项目(普宁段)使用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北山村、麒麟镇陈洞村集体林地0.5554公顷。 揭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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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潮水溪疏浚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经审查,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同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建议选址意见书附件明确以下内容。潮水溪疏浚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方案已经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出具了复函,该项目基本符合《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年)》、《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0-2020)》、《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汕头市潮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要求,原则同意潮水溪疏浚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方案。二、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和揭阳市榕城区境内。潮水溪疏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工程和引水工程,工程以潮水溪作为引水通道,通过水闸运行调度,利用榕江出海口日常潮汐对榕江水体的顶托作用,在塭嘴水闸处将榕江余水自流引入潮水溪,沿溪进入潮阳棉城运河后通过龟海北干渠进入练江干流。疏浚清淤的渠(河)道从塭嘴水闸开始,经仙桥河、金灶镇、关埠镇、西胪镇、河溪镇、棉城护城河,至龟海北干渠西段龟山水闸,河(渠)道长约56.998km,最终汇入练江。规划选址范围见附图。三、在后续规划建设中,应落实以下要求:1、协调好项目与汕头市、揭阳市沿线各级城乡规划的关系,合理布局潮水溪疏浚工程沿线用地,并处理好项目建设与沿线城市发展空间的关系,尽量减少项目对沿线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协调好项目与汕头市、揭阳市之间城市空间发展关系,协调好项目建设与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以利于项目顺利推进。3、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景观风貌的不利影响。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汕头市与揭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做好后续规划管理工作。自本意见书核发之日起两年内,建设单位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本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4月 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粤(潮)林地许准[2021]10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同意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项目使用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集体林地面积0.4145公顷。 广东省林业局
44528101211011001 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 普宁市林业局
梯11粤D00865(23)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场监督管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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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系图谱
股东信息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股东类型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 362000万元 企业法人
暂无变更记录
年报信息
2023年度
企业联系电话: 020-2886****
企业电子邮箱: ydsj@gdxceg.com
邮政编码: 510000
企业状态: 开业
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经营范围: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沿线流域配套治理等的经营、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水资源项目 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程代建管理。
2022年度
企业联系电话: 020-2886****
企业电子邮箱: ydsj@gdxceg.com
邮政编码: 510000
企业状态: 开业
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经营范围: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沿线流域配套治理等的经营、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水资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程代建管理。
2021年度
企业联系电话: 020-2886****
企业电子邮箱: ydsj@gdxceg.com
邮政编码: 510000
企业状态: 开业
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无信息
经营范围: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沿线流域配套治理等的经营、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水资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程代建管理。
2020年度
企业联系电话: 020-2886****
企业电子邮箱: ydsj@gdceg.com
邮政编码: 510000
企业状态: 开业
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无信息
经营范围: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流通工程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沿线流域配套治理等的经营、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水资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2019年度
企业联系电话: 020-2886****
企业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510000
企业状态: 开业
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无信息
2018年度
企业联系电话: 020-2886****
企业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510000
企业状态: 开业
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无信息
2017年度
企业联系电话: 020-2886****
企业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510000
企业状态: 开业
从业人数: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经营范围: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沿线流域配套治理等的经营、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水资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